以房養老試點1年僅簽12戶 調查稱近99%子女反對
摘要: 新華網北京8月19日電(記者徐海波、何雨欣、烏夢達、鄭鈞天)將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每月領取“萬八千”養老金,終老時房子歸保險公司處置,你愿不愿意
新華網北京8月19日電(記者徐海波、何雨欣、烏夢達、鄭鈞天)將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每月領取“萬八千”養老金,終老時房子歸保險公司處置,你愿不愿意?
2014年7月1日起,中國保監會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今年4月份,第一款“保險版”以房養老產品推出。然而截至目前,僅有十余戶居民愿意成為“吃螃蟹”的人。
以房養老為何叫好不叫座?“保險版”“銀行版”以房養老業務遇冷背后凸顯怎樣的養老困局?
僅12戶簽約,以房養老難敵“養兒防老”觀念?
對于當下的中國而言,以房養老產品的市場潛力似乎不容低估:“銀發浪潮”來襲,諸多老人亟待解決養老后顧之憂;大量存量房產需要盤活;以房養老不僅可以完善社保體系,也能減輕老齡化加速對經濟發展的沖擊。
然而,據幸福人壽總裁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保險版”以房養老產品總共只有12戶簽約。
63歲的北京市民劉慧芳老人目前住在養老院,每月4000元的費用兒子給交,“辛苦一輩子,好不容易還完按揭,房子肯定留給兒子,我要是以房養老,啥都沒留下,以后怎么和兒子相處,不都給銀行打工了?”
劉慧芳說出了大多數老人的想法。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認為,但存方寸地,留與子孫耕,傳統觀念主導下,多數人是過不了“觀念坎”。老人擔憂,過早把房子交出去,有些子女孝心不強,翻臉翻得快,覺得沒指望了,對老人就不大好;子女疑慮,現在大城市房價這么高,老人的房產留下來能減輕子孫負擔,為什么要賣出去?
上海民政部門一項調查顯示,高達90%的老人擬將房產留給子孫,愿意倒按揭的不到10%。而此前由華中師范大學發起的一項調研顯示,近99%的子女反對父母以房養老。
專家指出,對于一部分適合以房養老條件的人群來說,有必要厘清認知誤區,即這是一項選擇性養老產品,通過讓渡房產獲得改善型養老待遇,并非拿房子換基本養老待遇。
“目前沒覺得有什么不好。”武漢一對年近70歲的夫妻簽約后說,“家里有一套房,兒女也沒有迫切的繼承需求,不如抵押給保險公司,嘗試一下。”
觀念背后有隱憂,實為擔心“吃虧”
“保險版”以房養老具有鮮明的特征,它為投保人提供養老金的周期與生命等長;投保人在身故前享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投保人身故后,房產處置的剩余所得將會返還給繼承人。
“產品看起來挺‘實惠’,但其實有許多操作環節令人不免顧慮。”73歲的武漢市民孫先生決定詳細了解后再作決定。
事實上,不單是“保險版”以房養老產品受冷遇。早在2011年底,中信銀行就發行了“信福年華卡”,這張卡的業務特色就是養老按揭,客戶可以用自己或子女的房產作為抵押。然而這款產品同樣鮮有嘗試者。
不同產品同為遇冷,反映出人們對制度設計、操作標準方面的顧慮。
?。蠞q收益怎么算“誰說了算”。“房子被拿走,保險公司或銀行就會占據話語主動權。而一線城市房子漲價潛力較大,將來老人在分享房屋上漲收益時很容易‘被縮水’。”一些咨詢者擔憂。
--相關機構業務不銜接。目前,這項涉及保險、銀行、房產評估第三方機構的業務并未實現“無縫對接”。記者采訪了解到,許多房產評估、中介機構并未涉足這項業務,“沒有統一標準,容易產生糾紛。”
--70年產權門檻。如果70年產權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償續期,那么續期費用將是一個巨大的未知風險。如果再發生國有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根據“房隨地走”的原則,那么雙方當事人都會受到很大損失。
?。?span name="HL_TAG" style="border-bottom-style: dotted; border-bottom-width: 0px; color: rgb(0, 132, 216);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養老設施與服務缺乏。民政部的數據顯示,我國城鄉養老機構養老床位365萬張,平均每50個老人不到一張床。養老從業人員更是不足百萬。賣掉房子“前不著村后不著店”人們不愿意“冒險”。
明確“定制化”定位,使之成為社保體系有益補充
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超過2億,占總人口的15.5%,并以每年近1000萬的速度增加。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獨居化加速,未富先老等問題日漸凸顯。
“可先從失獨和丁克家庭做起。”中房集團理事長孟曉蘇說。
專家指出,從失獨和丁克家庭做起的定位確立之后,就要逐步解決以房養老產品面臨的制度設計問題。一些發達國家以房養老業務的推廣是基于其完善的金融貸款、擔保機構、資產評估等機構,以及完善的個人信用。在這些方面,國內還有一定差距。
然而,深層次來看,以房養老從備受關注再到遇冷,其背后折射出的是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主干出現缺失。
雖然57歲的年紀尚未進入老年,但對失獨母親孫慧芬來說,養老是切實的難題。“我們希望政府提供更方便多樣的養老服務,并給予失獨家庭更多精神關懷,金錢倒不是最重要的。”
“我國目前養老保障有‘三個支柱’,分別建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制度,以及個人自愿購買的商業養老保險。”華中師范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院長鄧宏乾說,“以房養老作為養老服務的一項有益補充,并不能完全替代養老機構、養老保險等主流選擇。”
他認為,一方面應當在社區層面做好以房養老的宣傳,一方面應當對以房養老產品進行細化。同時,鼓勵更多的社會機構加入進來,為百姓開發多樣性、保障性強的產品,滿足不同樣式的需求。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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