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開設賭場 父子雙雙獲刑
摘要: □晚報記者 劉永奇 通訊員 楊海麗 本報訊 老張和小張是一對父子,兩人去年在網上瀏覽到一個賭博網站,感覺很有“錢景”,便在其位于驛城區的家中,使用電腦
□晚報記者 劉永奇 通訊員 楊海麗
本報訊 老張和小張是一對父子,兩人去年在網上瀏覽到一個賭博網站,感覺很有“錢景”,便在其位于驛城區的家中,使用電腦為設置在境外的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以“龍虎斗”的形式開設賭場,先后獲利近50萬元。昨日,記者從驛城區人民法院獲悉,張某父子因此雙雙獲刑,分別被判處5年和1年零6個月。
去年,老張偶然在賭博網站上發現一則招聘網絡代理的廣告。廣告稱,如果代理他們的業務,可以在短時間內掙到大錢。老張按照廣告上的手機號碼撥打過去,經過一番商談,他成了這家網站的代理人。什么代理能短時間掙到大錢?原來,這是一個賭博網站,代理人可以通過“抽水”賺取費用。
據老張交代,代理該網絡賭場不用任何手續,只需留一個名字和銀行卡號即可,會有相應的上線聯系他,他只需要聯系朋友進行網絡賭博,就可以從中抽取“水錢”。說干就干,老張立即購置了電腦,在家中開起了網絡賭場。小張則端茶倒水,為賭友們提供服務,每天領取報酬。
在接下來的時間里,老張招攬多人參與網絡賭博,而通過這些參賭人員口口相傳,來老張家參與網絡賭博的人也越來越多。幾個月時間,先后有幾十人參與其中。截至案發時,該起網絡賭博案涉案金額高達2000萬元,張某父子先后獲利近50萬元。
記者了解到,經驛城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某有(老張)、張某(小張)以營利為目的,使用電腦為設置在境外的賭博網站擔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涉案賭資20397400元,營利482720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和1年零6個月,共處罰金11萬元。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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