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新規剛柔并濟 第三方支付生存面臨嚴峻考驗
摘要: 日前,央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一發布,不論是普通民眾還是專業人士都議論紛紛,前者主要聚焦網絡支付便捷性,后者主要聚焦新規會否
日前,央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一發布,不論是普通民眾還是專業人士都議論紛紛,前者主要聚焦網絡支付便捷性,后者主要聚焦新規會否阻礙互聯網金融發展。
和去年3月份的網絡支付和手機支付征求意見稿相比,最新征求意見稿對支付限額的要求相對寬松,但對支付賬戶的開立以及轉賬方面的規定愈加嚴格。
業內人士分析,個人賬戶交易支付的便捷性有所降低,可能會影響以網貸(P2P)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公司的發展。特別是,受新規影響最大的是全國200多家擁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業,一些公司的生存面臨嚴峻考驗。
客戶身份遭遇強驗證
根據不同安全驗證手段,從交易權限和交易限額方面考慮,征求意見稿將第三方支付的個人賬戶分為綜合類支付和消費類,其中前者需要面對面身份核實,或者完成至少五個多重交叉驗證,后者則需要至少三個多重交叉驗證,這些驗證手段可能包括個人身份證信息、個人銀行卡信息,以及各種社會信息——例如學歷、社保和繳稅記錄等內容。
“首先,開立支付賬戶時需要填寫身份證和姓名信息。這方面我們可以和公安系統驗證校對;其次,綁定銀行卡時,同時驗證銀行卡信息,其中包括銀行卡所有人的手機信息。從目前來說,大部分支付公司都會采取以上2種驗證方式。”一家龍頭支付公司部門經理說。
雖然市場上的解讀都偏向認為政策的核心是支付公司“去銀行化、去銀聯化”,以及回歸“小額、便捷、便民”的通道性服務定位,但多家第三方支付機構有關人士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部分支付公司或許存在越軌從事部分銀行或銀聯的業務,但這完全可以通過其他法規去約束。
對于市場上關于支付賬戶余額支付限額過嚴的質疑,央行回應稱,使用支付賬戶余額進行消費、轉賬、購買投資理財產品的,98.5%的個人客戶全年累計付款金額不超過20萬元;如果僅僅計算網購,99.72%的個人客戶僅用于購物消費全年累計付款金額不超過10萬元,何況支付賬戶余額不足時,還可以通過電子銀行、快捷支付等渠道支付,后者無限額規定。
“從央行的征求意見稿看,監管意見的傳統思維比較濃厚,比如面簽可直接獲得綜合類支付賬戶,這對銀行等網點眾多的金融機構來說不成問題,但對第三方支付來說幾乎難以實現。”上述支付公司人士稱。
“在支付行業發展到相當規模的今天,就中短期審慎監管操作而言,此次規范是及時和必要的。” 易寶支付總裁唐彬表示,但從中長期來看,互聯網本來就是以客戶為中心,發展呈現出跨界融合的趨勢,需要打破出身論。
還有業內人士稱,如果征求意見正式實施,意味著第三方支付不僅需要對新增客戶增加驗證手段,存量客戶亦受到影響。
明確支付公司通道身份
對于以P2P為代表的在線理財平臺的資金存管問題,6月中旬央行等十部委發布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已明確“客戶資金需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于在互聯網理財平臺資金托管占比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來說,托管收入的減少難避免。
征求意見稿明確表示,支付機構不得為金融機構以及從事信貸、融資、理財、擔保、貨幣兌換等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賬戶。對此,業內人士表示,這并不意味著第三方支付公司徹底出局資金托管業務。
根據央行人士的解釋,此規定不影響支付公司為網貸平臺等互聯網理財平臺歸集資金,即第三方支付公司需要和托管銀行合作,按時將歸集資金打入銀行賬戶,支付公司在其中扮演資金通道作用。
其實互聯網監管政策也鼓勵網貸平臺資金的銀行存管,“央行超級網銀基本可以發揮第三方支付的資金歸集功能,投資者不需要在網貸平臺存管銀行開戶即可完成資金收付。”一家網貸平臺負責人說,其中的問題是,和其他傳統金融機構提供的服務一樣,超級網銀使用的便捷性遠不如第三方支付便捷,這可能就是第三方支付公司仍能吃到“托管飯”的主要原因。
不過,對于一些規模較小的P2P平臺來說,和銀行談判的籌碼不大,可能只有通過第三方支付公司簽署服務協議,進而完成資金存管以符合監管要求。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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