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靜:用柔情和公平化干戈為玉帛
摘要:記者 劉軍民 王振江 通訊員 殷紅建站在筆者面前的女法官肖靜,人如其名,柔美、安靜。而一談起她的本職工作,她眼中迸發的幸福神采、渾身洋溢的激情,給筆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記者 劉軍民 王振江 通訊員 殷紅建
站在筆者面前的女法官肖靜,人如其名,柔美、安靜。而一談起她的本職工作,她眼中迸發的幸福神采、渾身洋溢的激情,給筆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作為驛城區人民法院副庭長的她,在民商事審判一線奮斗了10個春秋,筆者手中的數字顯示:她審理的各類民商事案件超過1500件,無一錯案,無一超審限案件。自2011年以來,她連續3年結案數量每年均超過200件,調撤率在80%以上,在全院民商事審判部門名列第一,在全市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中名列前茅。
前不久,她被授予“河南省人民滿意政法干警”稱號。“她的心很溫暖”是許多當事人對她的評價。
熱 心
肖靜讓人欽佩的是她對普通百姓的深厚感情,她熾熱的心融化了許多當事人的心結。
2013年7月,肖靜審理了原告駐馬店某公司與被告溫某等租賃合同糾紛案。由于被告涉及人數眾多,在原告起訴前,曾有被告聚眾圍堵原告公司住所,造成公司停業的現象。起訴后,被告又召集其他租賃戶頻繁組織數十人通過拉條幅、上訪等方式,向法院不斷施加壓力。
肖靜接到案件后,沒有直接向被告送達訴狀,而是分別向雙方了解情況。她了解到被告門面房租賃合同已于去年年底到期,合同到期后被告卻遲遲不交出門面房,認為端掉了他們的“飯碗”。所以,被告準備用拖延對抗的方法繼續經營下去。
在處理這起事實清楚、責任明確的案件中,肖靜本可以直接通知雙方開庭一判了之,判令被告騰出門面房,并賠償原告的損失。可她卻沒有這么做,而是對情緒激動的被告逐一進行走訪,聽取被告對案件的看法,向被告講解法律知識,告知在合同到期后仍然占用原告門面房的行為已構成違約,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同時,她又了解到被告如果失去經營的門面房,將失去生活來源,造成生活的實際困難,她數次做原告的工作,“請求”原告能幫助解決部分被告的實際困難。原告的法人代表被這位法外柔情的女法官所打動,主動放棄向被告追要所欠租金,最終原、被告達成和解協議,被告騰出了占用的門面房。
被告代表在糾紛解決后說:“肖法官的熱心,使我們百姓感受到了法律的溫暖。”
誠 心
誠然,影響重大的群體性案件對法官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但一些看似很小的案件,卻也挑戰著法官的智慧和能力。
谷某與李某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案件標的不大,但雙方賭氣,李某又對谷某提起了反訴。起訴前,雙方矛盾爭端已經公安機關處理,案件到法院后,谷某揚言處理不好就死在法院;李某則是又哭又鬧,稱達不到滿意就從五樓跳下去。
肖靜在開始審理本案時,雙方向她瞟去了懷疑的目光。面對不信任和委屈,肖靜忍住了,她仍把調解作為處理糾紛的首選方案。
肖靜讓他們把各自的憤懣傾訴出來,并從中尋找調解的途徑和契機。經過10多次面對面談話和電話交流,雙方由開始對她的抵制到接納,她的誠心贏得了雙方的信任。看到調解時機已經成熟,肖靜就把雙方組織到一起進行調解,從當天下午3時開始一直到晚上9時,雙方從開始的爭吵到沉默,到后來的商量,最終達成和解協議。
愛 心
不管案情是繁是簡、訴訟標的是大是小、當事人文化水平是高是低、所處社會群體是強是弱,在肖靜的心中都是一樣的,她在用愛心感化著民心。
原告趙某與被告鄭某委托合同糾紛案,原告是位年逾七旬的老漢,為賭氣與被告打起了這場官司,但其手頭并沒有任何證據,在明知要敗訴的情況下,仍堅持與被告爭個高低,并聲稱:“如果敗訴了我就上訪!”
面對這樣一名法律的門外漢,肖靜并沒有很快將案件一判了之。當她得知趙某孤身一人、性格孤僻時,庭外就和他拉家常;當她聽說趙某生病住進醫院時,就買來水果到醫院探望;當她看到趙某家境貧寒、生活困難時,就聯系有關部門幫助其解決低保問題。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出現的一幕幕,趙某萬分感慨,鄭重地表示:“再打這慪氣官司,對不起咱好心的肖法官!”之后,他主動撤回了起訴。
肖靜常說,作為法官,一生中可能審理數以千計的案子,對當事人來說或許一輩子只打一次官司,如果這一生中僅有的一次官司,讓他們受到不公正待遇,或得到一個不明白的判決,就會在他們的心里留下深深的傷痕,用愛心撫平他們的傷痕是最好的方法。
耐 心
肖靜作為一名女法官,她纖纖柔質,卻是劍膽琴心。
她接手過一起這樣的案件:原告是鄭州某一家大公司,被告是本地某著名集團,雙方本是合作經營多年的生意伙伴,卻因一筆買賣,雙方極為對立,拒不同意調解。第一次調解時,雙方均態度傲慢,彼此中傷而拒絕調解,并要求盡快開庭,聲稱官司打到最高法院也不妥協。對調解,雙方律師都徹底失去了信心。
肖靜卻沒有急于開庭,而是采取了“冷處理”,她認為外圍工作更易于疏通化解矛盾。她在庭前做了大量的工作,9次詢問、4次勘驗貨物、2次外出調查、3次對專家咨詢,設身處地與雙方溝通,建議雙方要共渡難關……不懈調解工作后,奇跡出現了:雙方握手言和,繼續建立合作關系,“雙損”變成了“雙贏”。這次,雙方的律師信服了。
她對筆者坦言:“簡單一判了之,雖然案件結了,處理也正確,但并非是最佳解決方案。扎實耐心的工作,辨法析理,勝敗皆明,是我們法官應當追求的法律和諧。”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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