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不是加工具,而是轉觀念
摘要:特約評論員 秦川 今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上提出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自此,“互聯網+”成為最流行的詞語之一。有人歡呼“
特約評論員 秦川
今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上提出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自此,“互聯網+”成為最流行的詞語之一。有人歡呼“互聯網+”時代來了,還有人認為今年是“傳統行業互聯網化元年”,不過也有人追問,為什么是“互聯網+”,而不是“+互聯網”?
“互聯網+”作為一個概念,已經熱得發燙。“互聯網+”又不只是概念,而是一種經濟模式和形態。站在“互聯網+”的風口上順勢而為,會使中國經濟飛起來,這絕非虛言。據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今年第一季度GDP同比增長7%,國民經濟開局平穩。“互聯網+”直接拉動多少GDP增速,雖無明確數字,但一定可觀,它已經扮演并將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互聯網+”不是“+互聯網”,這是因為主體不同,作用也不同。“+互聯網”仍停留于“傳統業態+互連網”的觀念,把互聯網視為工具,而“互聯網+”傳遞的信號則是“互聯網+各個傳統行業”,互聯網不只是載體,而是主體,它不是配角,而是當仁不讓的主角,不可或缺。
曾有人這樣比喻,第二次工業革命中,電力讓很多行業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未來互聯網也會像電一樣,作為一種生產力工具,讓每個行業的工作效率大幅提升。其實,互聯網的價值或將遠甚于電,因為它不是輔助工具,互聯網本身已經產業化,一些互聯網企業所具有的產業屬性以及所激發的產業升級都不容小覷。
理解“互聯網+”,需要更開闊的視野。在一定程度上,“互聯網+”不是簡單的“互聯網+各個傳統行業”。換言之,并不是說“互聯網+某了傳統行業”就等于“互聯網+”,它本身所具有的精神決定了“互聯網+”意味著融合、分享、改造和提升。它所帶來的作用不是加法,而是乘法。基于此,有了“互聯網+”,傳統行業已經面貌大變,甚至脫胎換骨。正如有學者稱,在新體系中,新的技術和能力會完全改變傳統行業的效率和能力,形成新的業務和商業模式。
從這個意義上說,“互聯網+”或將帶來一種意義深遠的技術革命,它滲透在各個方面,不僅顛覆了傳統行業,更賦予了傳統行業新的生命。遺憾的是,對“互聯網+”,不少人并非意識到它的價值,或者將其意義表面化。據報道,中國“互聯網+”存在的一大瓶頸是觀念落伍:目前我國的傳統產業存在較為嚴重的觀念固化現象,體現在因襲原有的信息化老路,對云計算、大數據等基礎設施服務缺乏必要的了解和應用,也沒有適應以消費者為主導的商業格局的轉變。
我們曾在前幾次技術革命中失語,在新的技術革命中絕不能再被邊緣化。好在中央早已意識到“互聯網+”的重大意義,并從制度安排上推動之。據悉,國家已設立400億元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要整合籌措更多資金,為產業創新加油助力。
改變落伍觀念,擁抱“互聯網+”,或許我們將擁有不同凡響的明天,從中國經濟到生活狀態,各個方面都將深刻改變。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