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飆車”是擋箭牌嗎?
摘要:□老 貓11日晚北京夜雨,最吸引眼球的事件,莫過于在朝陽區大屯路隧道發生的豪車事故,一輛蘭博基尼和一輛法拉利,將護欄與隧道墻皮撞壞,車輛本身也“驚心動魄&rdquo
□老 貓
11日晚北京夜雨,最吸引眼球的事件,莫過于在朝陽區大屯路隧道發生的豪車事故,一輛蘭博基尼和一輛法拉利,將護欄與隧道墻皮撞壞,車輛本身也“驚心動魄”地碎裂在道路中央。
事后,車主否認雙方在飆車,說他們彼此不認識,表示事故只是雨天路滑,車輛失控。實際上,這個解釋很難讓人信服。網友拍下的照片顯示,現場其實共有4輛車,而且出事的兩輛車也被拍到在多個地點同時停放在一起。
何況,道路上所有的車輛都面臨著雨天路滑,為什么別的車沒有失控,偏偏價值不菲、性能更好的豪車卻失控了呢?不僅失控,還撞得相當慘烈,而且還是在同一地點、同一時間。
在網上搜索一下就會發現,很多類似的事件,當事人都會堅決否認自己在“飆車”。因為刑法中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也就是說,一旦被認定飆車,要承擔刑事責任,這與一般的超速,是性質完全不同的行為。
在香港和臺灣等地區,都有明確的概念來認定飆車,如兩輛或以上、占用多條車道、競速行使等,只要符合,按罪論處。即便是較輕的“不小心駕駛”,也有可能被判罰金和拘役。國內近年對飆車行為打擊力度增強,飆車被視為與酒駕相當的危險駕駛行為,但在飆車的認定上,無疑還存在著缺陷,“否認飆車”,極有可能成為擋箭牌。接下來,有關部門需要向公眾澄清三個問題。
一、兩名駕駛豪車的司機是不是飆車,是否超速。從現場來看,這兩輛車的車速估計不慢。相關部門如果認定是超速飆車,他們應屬于危險駕駛,應該根據駕駛速度和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依法予以處罰。因為釀成了公眾關注的新聞事件,還應該將處罰依據和結果,對公眾予以及時公布。
二、12日上午,交管部門公布了這兩輛車司機的身份,其實人們更希望知道他們是不是富二代。因為從報道來看,倆司機都非常年輕。人們對富二代多有討論,認為富二代之所以出格,往往是覺得有錢就可以超越規則。其實,不管貧富,每一個人都應該有交通規則意識。
三 、事故現場損壞設施到底該賠多少錢,大家也比較關注,有關部門也應該將賠償數額向社會公布。
責任編輯:df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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