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輒請家長是老師無能的表現
摘要:李旻近日,筆者通過騰訊網看到這樣一則消息:浙江省杭州市一位11歲女生因作業沒交,被老師通知家長。家長訓斥女生后,女生憤然躍下7樓……后經搶救無效,一朵還
李旻
近日,筆者通過騰訊網看到這樣一則消息:浙江省杭州市一位11歲女生因作業沒交,被老師通知家長。家長訓斥女生后,女生憤然躍下7樓……后經搶救無效,一朵還沒來得及綻放的花朵就此凋落。雖然這只是一個極端個案,但卻發人深省。
我們不去抱怨女孩的任性、不去責怪家長的嚴苛、也不去追究學校制度的冷漠,但就老師因學生犯錯就請家長這一行為,筆者認為這是老師無能的表現,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凡是受過當今教育的人(包括筆者),大概多數都有過被老師請家長的經歷。原因可謂是五花八門——有上課說小話的、調皮搗蛋的、作業沒完成的、考試不及格的、學習退步的、上課接老師“話把兒的”,林林總總。這些看似不大不小事情,其實
當然,家長負有教育孩子的責任和義務,但家長的學識水平、道德修養參差不齊,有的未必能在教育孩子方面起到好的作用。老師為了自己省心,一味的把自己應該做的事情推給家長,如果不說無能,那就是不負責任。
出現上述意外,老師和學校從法律層面上可能不負責任,但從道德、良心層面上難辭其咎。其實嚴苛點說這是一種瀆職行為。
責任編輯:limin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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