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復查冤案糾偏的突圍
摘要:□朱昌俊 3月17日上午,聶樹斌的母親及聶樹斌案申訴代理律師李樹亭和陳光武來到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查閱相關卷宗材料。聶樹斌的母親及代理律師均對閱卷范圍表示滿意,認為閱卷
□朱昌俊
如今,聶樹斌案被異地復查,最大程度地規避了司法地方保護主義對于案件復查的干擾,代理律師的案卷查閱權也終得到保障,這些或都表明案件的再次審理是在有意吸取呼格案的教訓。
有媒體報道稱,作為“真兇”的王書金案二審二次開庭前,王曾向辯護律師透露,河北方面曾派工作組進駐看守所“做工作”,逼他翻供,要他否認是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強奸殺人案的兇手。“因為工作組的人打了他,他忍受不了才說了假話。”在此之前,因為王書金的自供,其一度被認為是聶案的真兇歸來。現在,面對供述中所產生的波折,需要厘清的是,除了王書金的口供,還有無具體的物證可支撐?相關方面是否存在如王書金所指的“逼供”行為?
代理律師查閱案卷只是聶樹斌案保障復查公正所突破的第一道關卡,更重要的是,負責異地復查的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對于案件定性即宣布復查結果前,應當充分保障聶樹斌案律師的辯護權利,雙方能夠平等地就案件的“程序問題”進行辯論,以此來實現案件真相的全方位還原與疑點的厘清。此外,案件復查過程中,原案的辦案機關河北公檢法部門也不應失語,除了配合復查工作,相關方面也應保證其“辯護”的權利。如此,才能使案件的復查真正實現正義的抵達,也是最大程度上遵循司法程序的題中之義。
無論是十八屆四中全會所確定的依法治國主題,還是此次全國兩會上“兩高”報告中所展示出來的對于糾偏冤假錯案的誠意與決心,都讓人對于“遲到的正義”充滿期待。
責任編輯:ldm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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