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昵稱不能“任性”
摘要:□ 李丹丹近日,國家網信辦發布《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就賬號的名稱、頭像和簡介等,對互聯網企業、用戶的服務和使用行為進行了規范,明確規定了網上昵稱的&ldqu
□ 李丹丹
近日,國家網信辦發布《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就賬號的名稱、頭像和簡介等,對互聯網企業、用戶的服務和使用行為進行了規范,明確規定了網上昵稱的“九不準”。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我國網民規模已躍居世界第一,用戶賬號數量巨大,賬號亂象日益突出。網絡世界的開放性、隱匿性和自主性容易導致行為主體的責任心退化和社會監督機制的弱化。為了博取眼球,一些賬號用違背社會公德的低俗昵稱和頭像,有的假冒媒體發布虛假新聞,甚至假冒黨政機關誤導公眾,這些行為污染了網絡生態,侵害公眾利益,廣大網民深惡痛絕,整治賬號亂象迫在眉睫。
互聯網的有序運行必須遵循相應的規矩,規范的網絡管理和嚴格的行為自律是網絡社會健康、有序發展的根本保障。互聯網的虛擬性、隱匿性特點并不意味著可以脫離監管“任性”地為所欲為,網上昵稱不能“想用什么就用什么,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也應該有底線和紅線。互聯網治理是一個多元治理的過程,規范管理互聯網用戶賬號,政府要加強監督管理、企業要落實主體責任,網民也要加強自律,只有多方共同努力,嚴格規范每個上網者的行為,才能真正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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