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品質:孕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核心
摘要:【光明日報·理論·實踐】 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必須防止一種偏頗:只是聚焦于核心價值觀的外在社會形態——價值原則,而未深入內在心
【光明日報·理論·實踐】
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必須防止一種偏頗:只是聚焦于核心價值觀的外在社會形態——價值原則,而未深入內在心理狀態——價值品質,從而導致本末倒置、形神顛倒。根據陳瑛、石中英、廖申白、吳潛濤等學者的研究,我們可做如此界定:價值品質即主體以外在價值原則內化而形成的內在價值體系為基礎、以價值智慧為核心的價值素養,是個人依據一定價值原則在行為中所表現出來的穩定而和諧的心理特征和行為傾向。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就是主體提出和滿足需要的正當性原則,它是價值品質的倫理文化基礎。價值原則是倫理體系的定盤星,是界定行為正當性的準繩、判斷善惡的價值尺度。價值原則是歷史的、情境的、現實的、多樣的。在階級社會,一定階級、階層或集團總會基于自己的需要而選擇某些價值原則來大力倡導,所以價值原則在階級社會又有階級烙印。但是隨著人類需求的嬗變、升級,也有越來越多的價值原則可以成為不同階層或集團的共同選項,如黨的十八大提出的“三個倡導”就是現階段中國社會“最大公約數”的價值共識。當然,“三個倡導”只是停留于原則本身還遠遠不夠,所以中央號召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其實質在于孕育人們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的價值品質。
價值品質是內在意向性與外在指向性的融匯。價值品質作為一種心理特征和行為傾向不是自我封閉的“頑石”,而是躍躍然隨時向外迸發火苗的“燧石”。價值品質的內在心理基礎是:心理特征與內在傾向性。傾向性意味著“意志沖動”,即指向一個特定目的。這種目的很大程度上由文化因子、社會規制、心理基因來決定,如品質倫理學者大多把“幸福”認定為目的。外在指向性(包括柔性的善目的、硬性的規制)與內在意向性(正當性行為傾向)是一枚硬幣的兩面。本研究把價值品質理解為正當行為和心理的某種意向,因為價值品質是一種心理定勢,而不是通常的一種心理現象,良好價值品質在人的生活(包括情感、態度、行為等)中起到規制導向作用——與法律、制度、政策等的規范作用不同。價值品質的規制導向作用是作為一種個人的心理定勢發揮作用的,是由內而外自發產生的。盡管有時也需要意志的強制力,但那發生在價值品質的中低水平階段。總之,外在指向性與內在意向性統一于價值實踐,通過人們的情感、態度、特別是行為體現出來。
價值品質彰顯了美德與規則的貫通。從心理學視角看,價值品質即“穩定而和諧的心理和行為傾向特征”,是德性倫理的關注點。價值原則是指個人提出和滿足需要的正當性原則,而正當性原則實質是外在規范。也即價值品質統合了德性倫理和規范倫理,兼具二者的優點。規范倫理的核心問題是外在行為,也就是“行動為中心”,怎樣的行為是正當行為?它是形式主義的,倡導“原則”,重點關注人的行為是否符合普遍價值規范。德性倫理的核心問題是內在品質,也就是“行動者為中心”,怎樣的品質是有德性的?它是實質主義的,弘揚“良品”,把人的內在品質作為價值評價的重點。
價值品質是統一與多樣的結合。作為人心理定勢的價值品質體現在人活動過程中的各個方面,呈現出多樣性。如: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國家層面的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社會層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還有個人層面的愛國、敬業、誠信、友善。因此良好價值品質是多樣態的,不只是具有意志沖動性的多種傾向,而且其內在心理形式如興趣、愿望、態度、情感等也是多樣化的。這種內在品質的多樣性與外在正當的多維性(真理、倫理、法理)相互映照。
價值品質統一性思想最早可追溯至蘇格拉底,他說“諸德為一”“美德即知識”。亞里士多德也主張良好價值品質具有同一性——同一于“中道”。“中道”是價值智慧的最高準則,良好價值品質的靈魂和核心是價值智慧。正如蘭茜·碩曼所說,以價值智慧為核心的實踐理性能夠統籌規劃各種對象、目的和手段,并能通過反思、評價獲得最優方案。故價值智慧是諸種良好價值品質統一性的基礎,正如這樣的意象:一枝漂亮的玫瑰是由花蒂和花瓣共同組成的。價值品質統一性與多樣性的關系猶如花蒂與花瓣的關系,若無花蒂,花瓣將散亂飄零;若無花瓣,花蒂將了無生機。
在價值實踐中,我們需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價值原則有助于人們在復雜的現實生活更加便捷地明晰何為正當,并如何去做等。盡管有點僵化教條,但是只要把握度并引進價值智慧的導引,并不會導致嚴重的“價值事件”。這些看似機械的正當行為,如果假以時日便會形成習慣,進而成為人們價值品質之一部分。反過來,價值品質需要通過踐行價值原則得以體現,人們很難窺測他人內心的品質狀況,所以只能用外顯的行為對價值原則的符合度作為評價內在價值品質的指標。雖然不夠科學,但這是所有可選范圍內不是最差的指標。良品與原則間有雙向互動性。卓越價值品質首先意味著能“隨心所欲而不逾矩”,其次意味著能在價值智慧導引下對現有的原則做批判和重構,使原則根據價值實踐的發展而與時俱進。價值原則借由外在的價值行為習慣而形塑品質,最終“怎樣行事,則會擁有怎樣的品質”,因為價值原則的集合就是良品的范疇。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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