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合作社如何可持續發展
摘要:徐旭初 對于合作社這樣一種有著獨特的制度屬性、組織功能和社會認知的社會經濟組織形態,可持續發展可謂是恒久彌新的基本命題。 首先,農民合作社可持續發展問題有其
徐旭初
對于合作社這樣一種有著獨特的制度屬性、組織功能和社會認知的社會經濟組織形態,可持續發展可謂是恒久彌新的基本命題。
首先,農民合作社可持續發展問題有其技術性的一面。要注重適度規模經營,注重生產技術服務,注重農產品品質提升,注重農產品市場營銷(特別是品牌建設),注重開展農產品加工,注重農產品品種優化,注重合作社之間的聯合與合作等。
同時,農民合作社可持續發展問題還有其制度性的一面。農民合作社可持續發展應該是以服務成員為宗旨,以民主控制為核心,以成員參與為基礎,以共同富裕為愿景。
此外,農民合作社可持續發展既是一個合作社自身不斷試錯變革和演進的自然過程,也是一個合作社外部環境不斷引導、推進和幫扶的誘致過程。對此,無論是政府有關部門,還是學界、媒體、企業以及關心合作社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一要有開放的心態,從總體上看到合作社發展的進步性、特殊性和階段性,相信農民群眾的聰明才智和創造性,樂見各類具有中國特色或尚在演進的合作社創新實踐;二要本著善良的態度,進行建設性的社會批評和外部監督,防止出現損害農民成員權益的合作社“異化”現象,防止出現不良尋租或不當扶持等行為;三要有切實的行動,幫助農民合作社可持續發展,落實“三個允許”,即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允許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扶持合作社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經營,切實提高引領帶動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鼓勵農民興辦專業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類型合作社,探索適合國情農情的合作經濟新形式;加大對合作社成員與農民的培訓力度,提高農業經營主體的素質和能力;創新財政扶持方式方法,使財政扶持資金切實體現引導性、瞄準性和功能性等。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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