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保護耕地的重要抓手
摘要:□ 秦 富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對解決地怎么種的問題作了深入部署,提出“堅持家庭經營為基礎與多種經營形式共同發展,傳統精耕細作與現代物質技術裝備相輔相成,實現高
□ 秦 富
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對解決地怎么種的問題作了深入部署,提出“堅持家庭經營為基礎與多種經營形式共同發展,傳統精耕細作與現代物質技術裝備相輔相成,實現高產高效與資源生態永續利用協調兼顧”。由此可見,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將成為新一輪保護耕地、創建友好型生態農業的重要抓手。
做大做強農業公司和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整合市場資源,以基地為依托、市場為導向,延長產業鏈條,發展一批“農業公司(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戶”為主要形式的產加銷一體化綜合體,發揮農業公司和龍頭企業的示范帶動作用,發展鏈條經濟。
規范土地股份合作社,給予相應的資金、技術和信息支持。農戶將承包地的經營權委托入股到土地合作社,合作社對分散土地統一整理、集中連片后,流轉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營;也可以由自己經營,發展科技含量高、市場競爭力強的標準化規模種植、養殖,生產優質安全的特色農產品。
根據農民的特長和技術,培育以家庭經營為基礎的家庭農場或專業種植、養殖大戶,以擴量、提質、增效為重點,實行財政獎勵、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貼息等辦法解決資金問題,通過和科研院所、大中專院校聯合解決種植、養殖的技術問題,通過政府部門提供信息服務,發展適度規模種植、養殖。
培育壯大本地農機專業服務組織,鼓勵具有種植、養殖經驗的農機大戶參與土地自主規模經營,加大其科學種植、養殖和保護耕地的培訓力度,充分發揮農機專業服務組織的主觀能動性,提升其科學種植、養殖水平和農機裝備能力,使其成為既從事農機作業服務又能進行農業生產經營的市場主體。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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