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信訪備案制度促和諧
摘要: 本報訊(記者 吳玉鋒 通訊員 王 玉 陳有武)為強化信訪監督,促進社會穩定,泌陽縣紀委監察局結合近年來群眾集中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研究制定了可能引發信訪案(事)件的行政行為備案制度。據了解,
據了解,該制度涉及六項內容:處置國有資產、購置較高價格辦公用品、非正常性財務開支、房屋拆遷和土地征用、項目開發和建設、其他可能引發信訪案(事)件的決策和重大活動。同時規定,信訪備案制度程序需要信訪備案單位事前以書面形式向縣紀委報告。縣紀委接到報告后,就相關事項召開群眾代表座談會或民主測評會,并查閱相關財務資料,根據群眾滿意不滿意、答應不答應、同意不同意的情況,10日內給予答復。
為確保此項制度的落實,該局專題下發文件,進一步明確要求,嚴格規定各單位在作出可能引發信訪案(事)件的行政行為前,要嚴格按照備案制度的規定去認真執行。各相關審批單位和個人在未見到縣委《信訪備案通知書》之前,一律不準對申請項目予以審批;對未按要求進行信訪備案出現信訪案(事)件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責任編輯:wind
(原標題:駐馬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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