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攪拌混凝土可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摘要: 晚報記者 王建成 王 捷 本報訊 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必須全部使用散裝水泥。擅自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的,可處3萬元以下罰款。昨日,2009年全市散裝水泥工作會議召開,傳達了《河南省發展散裝水
晚報記者 王建成 王 捷
本報訊 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必須全部使用散裝水泥。擅自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的,可處3萬元以下罰款。昨日,2009年全市散裝水泥工作會議召開,傳達了《河南省發展散裝水泥管理規定》,《規定》于即日起在我市實施。
據了解,發展散裝水泥是為節約資源,保護環境。2008年我市散裝水泥供應量累計完成100.1萬噸,按照國家標準計算,生產和使用這些散裝水泥節電721萬千瓦時,節約標煤9300噸,減少水泥破損量50020噸,減少粉塵排放5002噸,創綜合經濟效益6000多萬元。我市榮獲全省2008年度河南推廣發展散裝水泥先進單位。
《規定》要求,新建、擴建和改建水泥生產項目,應按國家規定的散裝水泥發放能力的要求進行設計建設。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必須全部使用散裝水泥。水泥制品生產企業使用散裝水泥,須占水泥使用量的70%以上。水泥使用量在500噸以上的建設工程必須使用散裝水泥,專用車輛無法到達或需要特種水泥的建設工程可使用袋裝水泥。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對運送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砂漿的專用車輛提供通行方便。
擅自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每立方混凝土100元、每噸砂漿200元的罰款,罰款總額不超過3萬元。散裝水泥使用量達不到70%的水泥制品生產企業,由散裝水泥行政主管部門委托散裝水泥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并處每立方混凝土100元、每噸砂漿200元或每噸袋裝水噸300元的罰款。罰款總額不超過3萬元,不使用或不完全使用散裝水泥的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由有關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罰。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