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更多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
摘要: □ 李小龍工傷保險能不能涵蓋農民工,已成為值得重視的問題。前不久國家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說,解決農民工的工傷保險迫在眉睫,急需提高工傷保險的普及率和有效性。不能不承認,在過去的年
□ 李小龍
工傷保險能不能涵蓋農民工,已成為值得重視的問題。前不久國家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說,解決農民工的工傷保險迫在眉睫,急需提高工傷保險的普及率和有效性。
不能不承認,在過去的年月里,用工單位對于參加職工工傷保險的積極性并不盡如人意,似乎掏銀子而不得利的事情,與企業的本性相違背。而農民工也并不在乎可望而不可及的工傷保險,更在乎的是到手的現錢。所以,企業和農民工對參保都沒有積極性,從而讓政府做主導的工傷保險事業發展緩慢。而職工工傷保險機構劍走偏鋒,五項社會保險捆綁在一起繳費,這樣反而弄巧成拙,以農民工為主的用人單位,干脆就不參加工傷保險了。
工傷保險不是商業保險,而是要依法強制用人單位參加。強制的手段一是職工受了工傷也要按法律規定享有工傷待遇,沒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要獨自承擔法定的所有費用。二是不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政府責令其改正。三是用人單位補繳工傷保險欠費,按日收取欠費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可處欠繳數額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問題在于,政府責令用人單位改正,用人單位會懼怕嗎?沒參加過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欠費又從何說起,罰款也沒了依據。
強制性的工傷保險,需要政府具有主動性才能覆蓋農民工。固然,用工形式的多樣化,讓政府難以確定責令誰給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但政府仍有辦法倒逼企業參加工傷保險,就是政府有責任讓工傷農民工盡快享受工傷待遇,多動用“連帶責任”,迫使用人單位或用工單位,誰也跑不了對工傷農民工的責任,不得不重視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所以,防止確認勞動關系的“合理”拖延,防止官員與企業相互勾結侵害工傷農民工的待遇,就顯得特別重要。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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