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公權運行的“燈下黑”盲區
摘要: □徐 鋒日前,記者從公安部獲悉,去年以來,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全面開展戶口清理整頓活動,特別是加快推進人像比對系統建設,主動發現和注銷了79萬個重復戶口,嚴肅查處了一批違法違紀人員。(昨日《天中
□徐 鋒
日前,記者從公安部獲悉,去年以來,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全面開展戶口清理整頓活動,特別是加快推進人像比對系統建設,主動發現和注銷了79萬個重復戶口,嚴肅查處了一批違法違紀人員。(昨日《天中晚報》)
當公權的天平在一些地方朝著“強勢群體”傾斜時,普通老百姓正常辦事之難也就“順理成章”。事實也是如此,在不少地方,一方面是少數人可以享受一路綠燈辦多個身份證的特權,另一方面則是群眾辦證難、辦戶口難,在服務窗口遭白眼、被粗口、受刁難的情況屢見不鮮。兩種現象,本質相通——一些地方公安機關的執掌者、執行者將公民委托、賦予的公共權力視若小群體甚至個人的“吃飯家伙”,因此自然公器私用,對有錢有權者關愛有加,對無錢無勢者白眼相加。
由此很容易讓人想到中紀委近日發出的通知,要求全國紀檢監察系統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加大自我監督力度,切實解決“燈下黑”問題。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信號,展現了紀檢監察系統“正人先正己”的決心。
何為“燈下黑”?以前人們使用的蠟燭和油燈,由于燈座的阻擋,燈光照不到燈座以下區域。因此引申出很多含義,其一就是執法機關內部人員易于存在非法行為,如緝毒機構的人員參與販毒等。由于此類公權部門的工作往往有較強的保密性、專業性,普通人難以監督,因此這個領域一旦出現“燈下黑”,更具有隱蔽性和安全性,與一般行政部門的“燈下黑”相比,堪稱“高級黑”,屬于法治領域的監守自盜,因此對社會公平、社會秩序的危害性更大,尤須警惕。
具體到戶口管理上,類似“燈下黑”的不法之舉屢有曝光。“羅彩霞事件”就是典型,一介民女羅彩霞以公安局政委之女冒名頂替上大學,多年之后被戳穿,引發社會廣泛反思。而這并非個案,未被發現、無力出聲者還有多少,不得而知。這種合法盜用身份的“身份寄生”行徑,比“一人多證”行為更猖獗。這不僅僅是因為“假羅彩霞”們直接而粗暴地侵犯了他人姓名權身份權、非法多占用社會資源而顯失公平,更重要的是它暴露出在一些地方,我們的執法系統這樣的國家機器內部出現了局部病變,而且往往是集體作案、多環節配合,體現為小圈子內的心照不宣、心領神會,從而可以瞞天過海、暗度陳倉,造就“燈下黑”。這種機體的局部病變,不能諱疾忌醫,應該“亮亮丑、治治病”,必要時更要壯士斷腕、刮骨療傷。
權威消息告訴我們,官方已查處79萬個重復戶口,嚴肅查處了一批違法違紀人員,并明確規定,今后凡是利用職務之便辦理假戶口、假證的一律予以開除,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這是一個積極的動向。而在點贊之余,人們也期待更多,比如,這79萬個重復戶口的事主都是何方神圣?都是哪些地方的公安部門、哪些人在其中“耍了神通”?既然都嚴肅查處了,最好順勢公布于眾,讓“燈下黑”陰影下開出的“霉之花”曬曬太陽。
人們期待其他各種患有“燈下黑”病癥的公權部門,都能正視病根子,消除公權運行監管的盲區,上繳自我封賞的公權“自留地”。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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