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給“人肉搜索”立規矩
摘要: □ 羅 俊 近日,廣東省陸豐市一服裝店店主懷疑一女孩是小偷,將截圖發布到了網絡上,讓網友對其發起“人肉搜索”。很快,當地高中女生琪琪個人隱私信息被曝光,引來齊聲譴責。結果,琪琪
□ 羅 俊
近日,廣東省陸豐市一服裝店店主懷疑一女孩是小偷,將截圖發布到了網絡上,讓網友對其發起“人肉搜索”。很快,當地高中女生琪琪個人隱私信息被曝光,引來齊聲譴責。結果,琪琪不堪忍受壓力,投河身亡。
事實上,“人肉搜索”本身并不構成原罪,但以類似的“人肉搜索”為形式的網絡暴力,近年來卻一直屢見不鮮。眾口鑠金,人言可畏,網絡的力量總能讓當事人無處可逃。雖然不少骯臟亂象曾經被這樣的網絡搜索大白于天下,但同時也有不少無辜者成為網友“沖動審判”的犧牲品。
任何人未經審判,都不能視為有罪。在這起事件中,涉案店主毫無疑問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事實上他已經被當地公安機關立案刑拘。然而該受懲罰的又何止店主一人?那些隨意曝光他人隱私信息的網友、那些隨意公開他人隱私信息的網站,都應該為自己的錯誤行為負責。網絡不是逃脫罪責的借口,任何人都不該做躲在屏幕背后的網絡暴民,任何網站也不應該成為網絡暴力的平臺。
在規范網絡環境的大背景下,琪琪的悲劇事件顯得格外觸目驚心。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絡新聞協調局局長劉正榮日前就此事件表示,“人肉搜索”是網絡暴力行為,對發起“人肉搜索”造成有害影響的,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將依法追究責任。網站對“人肉搜索”應承擔管理責任,對不盡責的也將追責。
想要真正杜絕包括“人肉搜索”在內的網絡暴力,一方面需要每個網民和網站的自律與理性,另一方面,也需要國家在這方面盡快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規。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