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村建設應“投”民所需
摘要: 劉如福 近年來,為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推動整體農村建設,各地都在開展新農村建設,受到農民朋友的普遍歡迎。 新農村建設是具有長期性、系統性的民心工程,其實施意義不僅僅是簡單地改善農村的基礎設施
劉如福
近年來,為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推動整體農村建設,各地都在開展新農村建設,受到農民朋友的普遍歡迎。
新農村建設是具有長期性、系統性的民心工程,其實施意義不僅僅是簡單地改善農村的基礎設施條件,還在于為今后的農業現代化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的條件,充分體現黨和政府想民為民的愛心。故此,項目的立項、實施應該與農村所急所需盡可能地契合,這樣才不會讓項目打折扣,才能真正造福于民。而要做到項目讓農民朋友滿意,不妨多俯下身子與農民朋友交交心,多聽聽他們的意見與呼聲,把農民群眾真正滿意擺到首位,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或可能的條件下,盡量滿足他們的真正所急所需。有關部門也應該轉變工作作風,對來自農民的意見,經過充分論證后,只要是切實可行的,要盡量滿足農民的需求。
同時,在資金、環境、條件、實施等環節中,要隨時隨地吸納民聲,傾聽意見,與農民朋友進行互動,合力把好事辦好。只有這樣,新農村建設項目在農村才能發揮正能量,新農村建設才能真正達到目的。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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