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旅行社戴上“緊箍咒”之后
摘要: 路 曉我國首部旅游行業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以下簡稱《旅游法》)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旅游法》的頒布無疑給旅行社戴上了“緊箍咒”,使旅游市場得以規范經營,讓消費者真正明明白白地
路 曉
我國首部旅游行業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以下簡稱《旅游法》)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旅游法》的頒布無疑給旅行社戴上了“緊箍咒”,使旅游市場得以規范經營,讓消費者真正明明白白地消費,保質保量地游玩各名勝景區。
《旅游法》頒布之前,整個旅游市場亂象叢生,存在嚴重的違規經營現象。各旅行社之間惡性競爭,為爭取客源甚至打出“零團費”的幌子招攬客人,最終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為了收回成本,各旅行社不惜使出渾身解數,讓客人在游玩的過程中參加各種購物項目,增加自費及各種隱形消費項目,導致商家與消費者之間出現很多矛盾,最終的結果是讓消費者對旅行社失去了信任,出去玩得不舒心,反而堵心,更談不上享受良好的服務了。
《旅游法》的頒布有利于旅游行業有序健康發展,使消費者的權益得到全面保障,旅游質量得到提升,從而帶動國民出游率大幅提高。與此同時,行業整體規范發展將減少與旅行相關的隱形消費。《旅游法》對旅游者、旅游經營者、旅游服務、旅游安全、旅游監管及消費者的安全都有相應的規定。這樣,消費者在開心旅游的同時能夠明明白白地消費,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時將有法可依。《旅游法》為各旅行社在經營過程中戴了個“緊箍咒”,也給整個旅游市場帶來一個潔凈的空間。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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