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食品屢現 百姓如何安心
摘要: □閆祥嶺 “假羊肉”、“死豬肉”、“神農丹姜”,曝出的一個個食品安全問題再一次讓人感到不安全。在各級政府三令五申、各種監管措施層出不窮,消費者戰戰兢兢、全方位小心謹慎
□閆祥嶺
“假羊肉”、“死豬肉”、“神農丹姜”,曝出的一個個食品安全問題再一次讓人感到不安全。在各級政府三令五申、各種監管措施層出不窮,消費者戰戰兢兢、全方位小心謹慎的狀態下,一些問題食品依然能夠大行其道,在危害良久后才被曝光,監管防控環節缺位讓人深思。
當前各級政府部門對食品安全問題不可謂不重視,各種日常例行檢查、節前全面檢查在某種程度上已經制度化。只是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等全產業鏈的各個環節,涉及農業、衛生、質監、工商、食藥等多個職能部門,分段管理有專業性強的優勢,但不可否認也有一些不足之處。一旦其中一個環節出現認定模糊或缺位,整個監管鏈條就瀕臨全面失效。連日來不斷出現在大眾視野中的食品安全問題,幾乎都存在相關監管環節缺位問題。
讓群眾吃上放心食品不能僅是一句口號、一種姿態,需要切切實實、嚴密緊湊的全方位措施。以制度化手段明確監管部門職責,杜絕食品安全領域監管主體認定不明確、跨區域食品安全問題監管力度不大等問題,對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及其主要負責人進行嚴格的履職考核。權力越大責任就越大,對握有事關食品安全監管權力、卻又失職瀆職的相關負責人,理應采取嚴格措施。
食品安全問題一再出現,說明僅靠商家自律難以實現規范運行。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針對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為頒布了最新司法解釋,實現對加工、銷售、運輸、貯存等食品生產經營鏈條的全覆蓋,可對食品生產經營領域不法分子形成有效威懾。
食品安全問題事關公共安全,無論對監管主體還是被監管主體,都應以法律形式明確責任義務。在給食品安全領域相關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者法律制裁的同時,對監管部門尤其應予以警醒,破除“民不舉、官不究”心態,變被動監管為主動監管,切實負起應有責任。
保障食品安全是綜合性社會問題,除明確監管方和被監管方的責任義務、應承擔的后果外,還應社會各方積極努力,切實降低食品生產、運輸、批發零售等經營主體負擔,創造相對寬松的經營環境,形成守法經營更易實現致富夢、創業夢的積極社會氛圍,共同營造整個社會的食品安全環境。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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