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質量安全要規范生產標準
摘要: 李丹丹近日,“農夫山泉產品標準不如自來水”的消息掀起軒然大波,面對質疑,農夫山泉解釋稱,其產品質量高于國家現有任何飲用水標準,此事有“幕后推手”。從“農夫山泉有點甜&rdqu
李丹丹
近日,“農夫山泉產品標準不如自來水”的消息掀起軒然大波,面對質疑,農夫山泉解釋稱,其產品質量高于國家現有任何飲用水標準,此事有“幕后推手”。
從“農夫山泉有點甜”到“我們是大自然的搬運工”,相信不少人都對農夫山泉的廣告記憶深刻、印象美好。然而,接二連三的質量質疑讓我們的神經再次緊繃,也更加急切地想知道,我們經常喝的瓶裝飲用水是否真的如廣告宣傳那樣安全、健康。據悉,國家除了對生活飲用水有著嚴格的標準設置外,對于各種細分市場的飲用水也有各自的國家標準。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種類繁雜,飲用水產品除了國家標準外,細分市場的飲用水還存在各種“山頭林立”的地方標準。一個水“N”種標,彼此難免存在交叉、重疊甚至矛盾的現象,標準混亂之下,自然容易造成生產和監管亂象。而隨著國標的越來越嚴格,一些地方在制定標準時出于各種利益的考慮,采取“就低”不“追高”的做法,很多標準滯后于國標更新,容易讓行業和企業無所適從,甚至避高就低。據報道,農夫山泉現今執行的標準為:DB33/383-2005瓶裝飲用天然水,是浙江省《瓶裝飲用天然水》地方標準。而浙江省標準放松了對部分有害物質的含量要求,這個標準中鎘、砷等上限寬松于新國標GB5749-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此標準也適用于自來水)一倍以上。
身陷“質量門”的農夫山泉,是否真的存在質量問題,在權威調查出來之前,我們不能妄加評判。然而,一個不達標的產品自然沒有健康和安全可言,是不爭的事實。作為能直接入口的瓶裝飲用水,質量標準自然要嚴于需要煮沸飲用的自來水,這也是常理所在。質量是企業立身之本,標準設置關系產品質量安全。對于產品質量,不僅消費者需要一個權威的標準來判斷,監管部門和行業內部也需要有統一的國家標準來指導規范。因此,確保產品質量安全,首先要統一生產標準,規范產品市場,如此才能讓老百姓安全、放心消費。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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