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信用卡“透支”銀行信用
摘要: 汪昌蓮日前,網友小段微博投訴,2008年在關山工商銀行網點辦理了一張學生卡,5年后這卡變成了信用卡,額度僅一分錢,5年,這張從未用過的卡產生費用共547元9角8分。小段表示銀行當時并未告知是信用卡,且辦卡時
汪昌蓮
日前,網友小段微博投訴,2008年在關山工商銀行網點辦理了一張學生卡,5年后這卡變成了信用卡,額度僅一分錢,5年,這張從未用過的卡產生費用共547元9角8分。小段表示銀行當時并未告知是信用卡,且辦卡時也沒讓自己提供任何資料,這張卡辦得冤枉,欠費也欠得冤枉。
事實上,小段的一張信用卡雖然5年從未用過,但自他將信用卡激活那一刻起,就表明其與銀行的借貸協議開始生效。因此,盡管小段沒有透支過錢,但需要支付一定的年費,而信用卡產生的547元欠費應該是年費和滯納金。然而,一張額度僅一分錢的信用卡,收年費是否合理,值得商榷;特別是信用卡額度僅一分錢,不僅缺少為客戶消費提供便利的善意,反而給客戶布下了“信用陷阱”。
統計數據顯示,至2011年底,中國信用卡市場累計發卡量為2.85億張,信用卡全年消費4.1萬億元,在全社會消費品零售額中的比重達22.6%,這意味著中國人花出去的錢中,每5元錢就有1元是通過信用卡刷掉的,信用卡消費已經成為推動中國社會向消費型社會轉變的重要推動力量。然而,在信用卡為消費者帶來實際便利的同時,其收費規則和標準卻不被大多數消費者認同,調查顯示,參與投票的上萬名消費者中,34%的人認為銀行信用卡收費水平過高。
不可否認,銀行提供信用卡等服務,收取一定比例的利息或手續費本無可厚非。但是,如果為了多拉客戶而模糊規則,人為設置“信用陷阱”,甚至故意屏蔽風險,在客戶利益受損之后,又以銀行有條款和規定等理由來推卸責任,必將有損人們對銀行的信任。現今,優質的金融服務已經成為體現銀行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手段,而優質服務不僅是工作人員的言行與態度,更應該是業務規定的公正和透明。
用戶按時還款,遵守信用規則當然是必須的,沒有按時還款支付利息或者滯納金,這個制度本身也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將這樣的措施當成銀行增加收入的手段,那對于用戶來說,銀行反而成了不講信用的一方。如何讓信用卡收費更加合理,讓信用卡更好為用戶服務,是各家銀行和監管部門亟待解決的問題。如銀行應早廢除“超低額度”信用卡、“溢繳款”、“全額罰息”等規定,莫讓信用卡“透支”銀行信用,真正從客戶利益角度出發,讓老百姓享受幸福的金融生活。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