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節日免費只需執行無須細則
摘要: □舒圣祥 中秋節,全國小型車輛將迎來首個高速公路節假日免費通行日。據9月12日《第一財經日報》報道,截至目前,仍沒有任何一個省份明確出臺機場高速是否免費等相關細節措施。與此同時,部分路橋公司抵觸情緒
□舒圣祥
中秋節,全國小型車輛將迎來首個高速公路節假日免費通行日。據
眾所周知,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是由交通運輸部、發改委、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聯合制定,并經國務院批準出臺的。隨后,交通部的“緊急通知”,發布了統一的免費通行臨時交通誘導標志牌制式及設置要求,明確了小型客車實行免費通行的時段和免費通行車輛的范圍,并且就交通疏導、信息發布和應急措施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顯然,交通運輸部的通知本身就是一份實施細則,地方政府層面只需認真執行,無須額外出臺實施細則。
因此,“尚未有一個省份明確出臺實施細則”的回應,也許本身就是一個偽問題,而且有可能成為不落實免費規定的借口,這是值得警惕和注意的。既然相關部委的規定已經如此明確,地方認真準備落實即可,何須多此一舉出臺實施細則呢?事實上,國務院文件中唯一留給地方自主決定的就一個內容,那就是機場高速是否免費由地方決定;除此之外,筆者不認為地方還有出臺任何地方版細則的必要,一方面高速路節假日免費本身并不是一個特別復雜的事情,另一方面也根本沒有討價還價和因地制宜的商量余地。
地方路橋公司表示,“目前并未收到地方相關部門的正式通知,等收到正式通知后再研究要不要免費”;其實,這只是路橋公司的措辭,節假日免費根本不存在什么“研究”空間。自從國務院文件公布,節假日免費就已經是成文的法規,并不需要具體通知到每個路橋公司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地方政府或路橋公司有法不依、有規不遵,不僅小客車司機到時可以拒絕繳費,相關部門也必須對這種行為作出處罰。
當然,節假日免收通行費,無異于從路橋公司身上割肉,他們不愿結束收費也是可以理解的。這也提醒聯合制定節假日免費通行文件的相關部委,要確保該優惠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實,在切實做好與收費公路經營者的溝通工作之外,還非常有必要制定嚴格的罰則以約束路橋公司可能使用的各種變相抵制手段。
現在,國務院文件已出,路橋公司不去積極準備實施,反而等待地方交通部門的最后通知,這種態度首先就不對。對于地方政府而言,負有落實節假日免費通行新規的直接責任,應不折不扣地保障免費政策落實。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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