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全是貪杯惹的禍
摘要: □李 楊 7月8日零時40分,市公安局東風(fēng)派出所民警駕駛警車,沿市中華大道由東向西巡邏至南海路與中華大道交叉口時,發(fā)現(xiàn)該交叉口西南角兩名醉酒男子正在廝打。民警上前勸解,其中一名男子咬住民警的胳膊不放
□李 楊
天氣熱了,在地攤上喝酒的人也多了,冰鎮(zhèn)啤酒可以消暑,是大多數(shù)男士的最愛。每年夏天,市民喝酒鬧事的報道就會見諸報端。同樣喝酒,同樣醉酒,為何有的人不鬧事,有的人卻愛發(fā)酒瘋呢?筆者認為,這次發(fā)生的醉酒者咬傷民警一事,不僅是貪杯惹的禍,跟醉酒者受的教育、自身素質(zhì)有關(guān)。善于自律的人會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即使有酒后鬧事的毛病,也會謹慎行之,不讓自己喝過了量。
酒無錯,但是因為有些人不懂得自律,讓酒背負了太多的罪名。在古代,酒成就了李白的一世美名,為武松壯了膽。可見,酒本無錯,重要的是何人在用酒。現(xiàn)代人與古人相比,更應(yīng)謹慎對待酒,畢竟醉駕的危險系數(shù)太大,代價太高。今日醉后會發(fā)狂咬人,明日就有可能因為醉酒做出別的傷害他人的事情。醉駕入刑以來,仍有一些人存在僥幸心理以身試法。咬人的醉酒男子即使此次沒有遇到民警,不懂節(jié)制的他也早晚會因為醉酒吃虧。如果不出意外,他酒醒之后必定會為自己的所做所為后悔萬分。早知今日何必當(dāng)初?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這些不能自律的醉酒者終歸是吃了“僥幸”二字的虧。能逃過一次,還能逃過十次?一口酒換來人生軌跡上的一次污點,虧不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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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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