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笔亲詠淼膯??
摘要: □苑廣闊 “幸福之城”,珠海將“獨享”十年!近日,國家工商總局正式授予珠海旅游業界“幸福之城”商標,有效期10年,其他城市將不可使用“幸福之城”稱號。(7月25
□苑廣闊
“幸福之城”,珠海將“獨享”十年!近日,國家工商總局正式授予珠海旅游業界“幸福之城”商標,有效期10年,其他城市將不可使用“幸福之城”稱號。(
珠海這種壟斷“幸福”的做法,遭到公眾質疑。幸福是可以靠注冊得來的嗎?珠海市向國家工商總局申請了“幸福”牌商標,而國家工商總局也煞有介事地把“幸福之城”的商標授予了珠海市。問題是幸福不幸福,判斷標準是什么?又由誰說了算?在珠海自封為“幸福之城”過程中,問問市民們的想法和意見了嗎?生活在珠海的市民感覺到幸福了嗎?用很多網友的話說,珠海市民很可能是“被幸福”了。
其實,市民們不只是“被幸福”了,而且還差點“被浪漫”了。按照珠海市官方的說法,他們本來是想為珠海申請“浪漫之城”的,可最后發現“浪漫之城”的稱號,已經被遼寧大連搶先注冊了,于是只好改叫“幸福之城”。這恰恰說明當地政府在城市形象定位上的隨意性,搶不到“浪漫”就搶“幸福”,如果連“幸福”也搶不到,那就搶其他的,而城市還是那個城市,市民還是那些市民,如果叫啥都行,恰恰說明啥都不是。在我看來,幸福應該是發自每個人內心的真實感受,而不是政府通過向某個部門注冊,然后“頒發”給所有市民的“偽幸福”。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