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農民工討薪事件說起
摘要: 邱學忠打工掙錢,天經地義,任何一個企業都不能拖欠農民工工資。付出勞動,獲得報酬,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也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然而現實中,要拿回自己應得的薪水,一些農民工兄弟卻只能“討薪”
邱學忠
打工掙錢,天經地義,任何一個企業都不能拖欠農民工工資。付出勞動,獲得報酬,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也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然而現實中,要拿回自己應得的薪水,一些農民工兄弟卻只能“討薪”,一個“討”字,充滿了辛酸和無奈。
更加嚴峻的現實是,如果只是用嘴巴就能把企業所拖欠的薪水“討”回來,那還算幸運的,更多的人則是在走投無路之下,不得不采取各種非常規的、極端的討薪手段,諸如下跪討薪、跳樓討薪。不管是跪著還是躺著,勞動者若只有依賴這樣的手段才能拿回自己的勞動所得,這無論如何都是社會的一種悲劇。道理很簡單,如果承諾能解決問題,還要法律制度干嗎?如果企業主都個個有“良心”,還會年年上演那么多討薪鬧劇甚至悲劇嗎?我們贊成一些職能部門負責人面對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而承諾,更希望企業主個個都能有“良心”,但是要想讓問題得到根本解決,我們最終還是得指望“制度討薪”,指望“法律討薪”,指望主管部門能夠對拖薪、欠薪、賴薪的無良企業下重手,出重拳。農民工要想“站著把錢拿回來”,主管部門就必須有作為,有擔當。換言之,解決欠薪難題,相關部門責無旁貸。具體來說,如果制度存在漏洞,就抓緊彌補制度漏洞,如果農民工在討薪過程中缺乏法律后盾,相關部門就應該提供法律援助。而對于那些惡意欠薪,屢教不改的企業,則該打擊的打擊,該處理的處理,加大企業違規的成本,讓其欠薪以后得不償失,看看來年誰還敢再欠。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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